ABC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由甲公司(合资中方,下同)和乙公司(合资外方,下同)共同出资组建。根据经
ABC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由甲公司(合资中方,下同)和乙公司(合资外方,下同)共同出资组建。根据经批准的协议、合同和章程的规定,ABC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由出资双方分两期于1998年6月30日前缴足,其中第一期应于1997年12月31日前缴足,甲公司应出资1800万美元,其中货币出资200万美元(应于第一期出资到位),房屋、建筑物等出资1150万美元(第一期应出资400万美元),土地使用权出资450万美元(应于第一期出资到位)。甲公司的出资按1美元兑换8.30元人民币折算。乙公司应出资1200万美元,其中货币出资600万美元(应于第一期出资到位),机器设备出资400万美元(第一期应出资150万美元),元形资产出资200万美元。甲公司和乙公司已分别在1997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第一期出资,并聘请北京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王豪、李民验资。王豪、李民于1998年1月18日出具了编号为“东会审验字第6号”的验资报告。该验资报告的附件一如下:
附件一投入资本明细表
被审验单位名称:ABC有限责任公司 货币单位:万美元
投资者
名 称
注册资本
投入资本
金额
出资比例
货币资金
实物资产
无形资产
合计
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
甲公司
1800
60%
151
404
450
1005
33.50%
乙公司
1200
40%
450
172
622
20.73%
合计
3000
100%
601
576
450
1627
54.23%
编制单位:东方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会计师:王豪李民
甲公司于1998年5月18日第二期出资,其中缴存ABC公司开户银行407万元人民币,出资的房屋、建筑物的会计帐面记录为6300万元人民币,评估并经确认的价值为6210万元人民币。乙公司于1998年5月25日汇入ABC公司开户银行投资款150万美元,于5月29日到达ABC公司的机器设备,原始发票价为240万美元,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商品价值鉴定证书鉴定为232万美元,所提供肥C公司的专利技术经评估为205万美元。
假定:(1)经出资双方同意,并报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外经贸主管机关批准,双方实际出资超出注册资本部分作资本公积处理。
(2)经乙公司同意,并由ABC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确认函,甲公司缴付的实物资产和元形资产在1998年12月31日前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3)1998年5月18日市场汇价为1美元兑换8.23元人民币。
(4)北京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王豪、李民于1998年7月1日进驻ABC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验资,7月8日完成外勤验资工作,7月10日提交验资报告。
(5)截止至1998年7月8日,ABC有限责任公司尚未对收到的资本及其相关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要求:(1)请根据上述资料代王豪、李民填下列答题卷上的验资报告附件一“投入资本明细”(货币单位为万美元,小数点后保留两位);(2)请代王豪、李民编制验资报告(无须编制验资报告其他附件)。
参考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