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娱乐城成立于2002年1月1日,是某市一家专门经营歌厅舞厅、游戏游艺、保龄球台球业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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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娱乐城成立于2002年1月1日,是某市一家专门经营歌厅舞厅、游戏游艺、保龄球台球业务的娱乐企业。2003年2月,娱乐城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等纳税资料。资料显示的财务收支及纳税情况如下:

(1)取得门票收入150万元,点歌费收入50万元,提供小食品收入30万元,烟酒饮料收入对万元,会员卡费收入100万元。

(2)成本支出220万元。

(3)销售税金及附加 71.5万元,其中营业税 65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4.55万元,教育费附加1.95万元。

(4)发生期间费用108.5万元,其中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折旧2万元,广告费用30万元,支付给本企业雇员业余时间联系客户的佣金30万元(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支付利息40万元(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息为25万元)。

(5)应纳税所得额为0.

要求:

(1)逐一找出娱乐城在税款计算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正确计算应纳的各种税款及教育费附加。

(2)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刑法》的有关规定,指出娱乐城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参考答案:

(1)存在问题及税费计算: 部分收入因适用税率不正确,致使营业税计算有误。 营业税=(150+50+100+30+70)×20%=400×20%=80(万元) ①因营业税计算不正确,致使城建税计算有误。 城建税=80×7%=5.6(万元) ②因营业税计算不正确,致使教育费附加计算有误。 教育费附加=80×3%=2.4(万元) ③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不得提取折旧,因而不能在税前扣除 ④广告费支出超过税法规定的税前列支标准。 不能在税前列支的金额=30-400×2%=22(万元) ⑤支付给本企业雇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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