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题(4)所述事实,分析说明乙所得的好处费是否应归A公司所有?人民法院是否会受理A公司26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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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题(4)所述事实,分析说明乙所得的好处费是否应归A公司所有?人民法院是否会受理A公司26位股东的诉讼?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①乙所得的好处费应当归A公司所有。根据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其违反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本题乙擅自决定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所取得的好处费,应当归公司所有。②人民法院不应当受理A公司26位股东的诉讼。根据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监事会在收到书面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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