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达公司是一家汽车生产商,共生产两类汽车:A类汽车的单辆账面成本为30万元,消费税税率为5%,增值
源达公司是一家汽车生产商,共生产两类汽车:A类汽车的单辆账面成本为30万元,消费税税率为5%,增值税税率为17%;B类汽车的单位账面成本为18万元,消费税税率为8%,增值税税率为17%。该公司采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所得税税率为33%。每年根据净利润提取 15%的盈余公积。
(1)2005年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①源达公司与顺风公司发生如下业务:
源达公司赊销10辆B类汽车给顺风公司,单辆汽车的售价为20万元。双方约定,20天后付款,并执行如下现金折扣:l/10;n/20(现金折扣的计算应基于价税一并打折)。源达公司在第l0天收到顺风公司汇来的款项。后因个别汽车质量未达到协议要求,顺风公司要求退货2辆。双方谈判结果是—辆基于原价打八折,一辆退货。有关手续均于当年办妥。
②源达公司与M公司发生如下业务:
源达公司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20辆A类汽车给批发商M公司,双方约定,货款分三次等额收取,A类汽车的单辆售价为36万元。源达公司于年末如期收到了M公司的第一笔款项。
③源达公司与达诚公司发生如下业务:
源达公司将自产的一辆B类汽车与达诚公司生产的一辆货车交换,B类汽车的公允售价为 20万元,而货车的成本为15万元,公允售价为18万元,消费税税率为5%,增值税税率为 17%。双方约定,由达诚公司另行支付补价2万元。双方均将换人的汽车作固定资产使用。
④源达公司与华商银行发生如下业务:
源达公司与华商银行年初履行了双方上年所签的售后回购协议,由源达公司销售给华商银行 30辆B类汽车,单位售价为22万元,在两年后由源达公司按每辆车23万元的价格回购。
⑤源达公司与N公司发生如下业务:N公司委托源达公司销售一批汽车零配件,该批零配件账面价值3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7%。根据委托协议,源达公司按40万元的价格销售该配件,并抽取售价的10%作为代理费。源达公司受托销售业务对应的营业税税率为5%。代销的货物于6月1日运抵源达公司,并于6月29日完成了销售,有关代理款项于6月30日结清。
⑥当年源达公司以银行存款方式支付了办公费3万元、广告费2万元。其金额均在税务的允许扣税范围内。
⑦2005年8月1日源达公司为生意伙伴旭飞公司提供信贷担保,帮助旭飞公司获取了100万元的5个月短期借款。因经营失败,旭飞公司于2005年末产生严重的财务危机,无法按时偿付借款,银行将源达公司作为担保人告上法庭,要求承担连带偿债责任,索赔额为90万元。源达公司预计很可能承担连带偿债责任,最有可能的支付额为80万元。同时源达公司将旭飞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旭飞公司补偿担保赔款,预计很町能胜诉,可能获取的补偿额为60万~70万元之间。
(2) 2006年1月1日~2006年4月25日,源达公司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①源达公司的担保业务。2006年2月19日,经法院裁定,由源达公司支付86万元的赔款,源达公司并未提出异议,于当日支付了该款项。2006年3月31日,法定裁定,由旭飞公司补偿源达公司20万元,因旭飞公司已濒临破产,源达公司对此补偿额未提出异议,此款项于4月2日正式交付完毕。
②源达公司的一笔销售退回业务。源达公司于2004年12月1日向汽车经销商章月公司销售 10辆B类汽车,售价总额为200万元,货款于12月23日收到,商品的销售收入于当月确认。 2006年1月2口,章月公司以汽车制动有缺陷为由要求退货,源达公司调查发现情况属实,而且考虑到章月公司是老客户,源达公司最终同意了章月公司的请求,并于2006年3月2日收回了所售商品,有关货款于2006年3月15日结清。
[要求]
(1) 根据2005年的资料做出如下处理: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计算当年应交所得税额;编制当年的利润表,填入利润表的“调整前”栏。
(2) 根据2006年的资料做出相应的调整分录。
(3) 修正利润表,完成如下表格的填写。
参考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