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经办人员提出乙公司未经清算程序不得办理注销手续的说明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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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工商行政机关经办人员的说法不成立。根据规定因合并、分立而解散公司的因其债权债务由合并、分立后继续存续的公司承继不需要清算。甲公司的重组方案要点及图解如下:(1)甲公司将所属全部资产及负债作价2.5亿元出售给本公司最大股东A公司;(2)A公司将其所持有甲公司35%股份全部协议转让给B公司,作价2.5亿元;(3)B公司将其持有的乙公司100%的股权作价2.5亿元,用于向A公司支付股份转让价款;(4)A公司将受让的乙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甲公司,作为支付购买甲公司所属全部资产的价款;(5)甲公司在取得乙公司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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