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是一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大型公司。为了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2012年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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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是一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大型公司。为了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2012年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其要点如下:

(1)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重大资产处置、对外投资和资金调度等事宜统一由总经理审批;

(2)为加快货款回收,允许公司销售部门及其销售人员直接收取货款;

(3)为增强经营活力,允许下属分公司自行决定是否对外提供担保。

要求:

(1)根据上述资料,回答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存在哪些缺陷,并简要说明理由;

(2)简述企业在销售业务过程中应当关注的风险;

(3)简单列举企业在什么情况下,不得提供担保。(至少三条)

参考答案:

(1)该公司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存在以下缺陷:按照内控基本规范的要求,企业在处理“三重一大”问题上,即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9号——销售业务》的要求,企业应当明确销售、发货、收款等环节的职责和审批权限,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销售业务。销售与收款属于不相容岗位,该公司规定允许公司销售部门及销售人员直接收取货款,违背了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的控制要求。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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