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末,设在经济特区的一外商投资,全年企业实现产品销售收入800万元,产品销售成本650

5 查阅

2008年末,设在经济特区的一外商投资,全年企业实现产品销售收入800万元,产品销售成本650万元,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38万元;其他业务收入200万元,其他业务支出150万元;管理费用100万元,财务费用40万元,营业外收入l00万元,营业外支出l20万元;当年实现利润总额2万元,并按所得税税率l5%计算应纳所得税0.3万元。经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该企业进行审计,核实有关账簿内容如下:

(1)管理费用5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8万元,2008年l2月新购置的一辆小汽车l4万元;

(2)财务费用40万元,其中:尚未交付使用的融资租赁设备发生的利息6万元;逾期还贷,银行按规定加收的利息5万元;

(3)营业外支出120万元,其中:保险公司赔偿企业遭受自然灾害损失20万元;

(4)本年实际收到税务机关先征后退的增值税l0万元,未计入补贴收入账户;

(5)本年接受价值20万元的捐赠设备一台,未计入固定资产账户,当年提取折旧l万元。

要求:请依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指出企业计算所得税时出现的错误,并重新计算该企业当年应纳所得税税额。

参考答案:

【答案】(1)支付的业务招待费,超过计税标准应予调整。8-8×60%=3.2(万元)8×60%<(800+200)×5‰=5(万元)(2)新购置的小汽车属于资本性支出,不得在所得税前列支。(3)尚未交付使用的融资租赁设备发生的利息支出属于资本性支出,不得在所得税前列支。(4)遭受自然灾害损失有赔偿的部分,不得在所得税前列支。(5)本年实际收到税务机关先征后退的增值税,应并入企业利润征收所得税。(6)接受价值20万元的捐赠设备一台,应计入固定资产账户纳税,当年提取折旧l万元允许扣除。企业当年应纳所得税

注册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