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磊系国内某国营企业职工,2005年5月,王磊被派到某外资企业工作,当月取得的收人情况如下: (1)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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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磊系国内某国营企业职工,2005年5月,王磊被派到某外资企业工作,当月取得的收人情况如下:

(1)外资企业本月支付给王磊的工资为4000元;原单位支付的工资额为1 000元;

(2)王磊2004年曾与人合著过一本书,本月分得稿酬收入8 000元;

(3)2005年1月,王磊住所被盗,损失6000元,本月收到保险公司赔款3 000元;

(4)在行业主管部门举办的技术竞赛中,获得“先进技术个人”奖,本月取得奖金 2000元;

(5)本月1日,将2000年2月从原单位按成本价5万元购买的房屋转让出去,本月取得转让收入50万元。甲的住房面积标准为80平方米,原实际住房面积为85平方米,当地经济适用房房价为每平方米900元,超标部分王磊以每平方米1 200元的价格购买。按照甲与原单位签订的相关协议,甲出售住房所得价款的20%应上缴原单位;

(6)本月20日,按市场价格购入新的普通住宅一套,价值70万元;

(7)2003年购买的国库券到期,取得利息收入2 200元;

(8)本月在外资企业取得季度奖3 000元;

(9)本月为另一企业提供设备装配服务,取得不含税劳务报酬2 000元。

要求:指出王磊本月取得的各项收入的个人所得税的具体计算方法及过程,计算王磊本月合计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本月应缴的契税(当地规定的契税税率为5%)。

参考答案:

(1)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4000+1 000-1 600)×15%-125=385(元) (2)稿酬收入应纳税=8 000×(1-20%)×14%=896(元) (3)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4)获得的奖金属于偶然所得应纳税=2000×20%=400(元) (5)出售住房的应纳税所得额=500000-80×900-5×1 200-500000×20% =322 000(元) 出售住房应缴纳的纳税保证金=32200(1)工资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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