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费用。2007年度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根据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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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费用。2007年度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根据200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从2008年度起适用的所得税税率调整为25%。有关资料如下:(1)甲公司2007年度首次出现经营亏损,利润表中列报的亏损金额为7 00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该项亏损中的5 000万元可以在未来5个年度用税前利润弥补。(2)甲公司2008年度实现的利润总额为4 820万元。该年度有关资料如下:2008年11月20日,以银行存款2 500万元从二级市场上购入A公司股票,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不考虑交易费用)。甲公司持有的A公司股票在2008年12月31 日的公允价值为2800万元。税法规定,该类资产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其取得成本在处置时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按照销售合同规定,甲公司承诺对所售B产品提供3年免费售后服务。甲公司2008年已售B产品预计发生的保修费用为500万元,已确认为预计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税法规定,与产品售后服务相关的支出在实际发生是允许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甲公司2008年没有发生保修费用。2008年度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为520万元,但按税法规定,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金额为300万元,余下220万元不得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3)甲公司2009年度实现的利润总额为6 260万元。该年度有关资料如下:2009年12月31日,甲公司持有的A公司股票公允价值为3 240万元。2009年发生B产品售后服务支出350万元。该支出已与2008年确认为预计负债。2009年12月31日,甲公司C产品的账面余额为4 600万元,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为600万元,计入当期损益;此前未对该产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税法规定,只有实际发生的存货跌价损失才允许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4)其他相关资料如下:甲公司在2007年初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费用时,有关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相同。甲公司预计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甲公司持有A公司股票期间,A公司未宣告发放现金股利。④上述项目均具有重要性,除给定项目外,其他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存在差异。要求:(1)计算甲公司2007年度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并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2)分别确定甲公司2008年12月31日和2009年l2月31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预计负债、存货的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余额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金额。(3)分别计算甲公司2008年度、2009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的金额。分别编制甲公司2008年、2009年与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相关的会计分录。

参考答案:

(1)甲公司2007年度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为5 000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5 000×25 0.4=1 250(万元):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08年12月31日: 账面价值=2 800(万元)计税基础=2 500(万元)应纳税暂时性差异=2 800-2 500=300(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300×25%=75(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发生额=75-0 =75(万元)2009年12月31日: 账面价值=3 240(万元)计税基础=2 500(万元)应纳税暂时性差异=3 240—2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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