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为注册地在北京市的一家上市公司,其2000年至2004年与固定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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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为注册地在北京市的一家上市公司,其2000年至2004年与固定资产有关的业务资料如下:(1)2000年12月12日,丙公司购进一台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设备价款为350万元,增值税为59.5万元,另发生运输费1.5万元,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没有发生其他相关税费。该设备于当日投入使用,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15万元,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2)2001年12月31日,丙公司对该设备进行检查时发现其已经发生减值,预计可收回金额为321万元;计提减值准备后,该设备原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折旧方法保持不变。(3)2002年12月31日,丙公司因生产经营方向调整,决定采用出包方式对该设备进行改良,改良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价款。该设备于当日停止使用,开始进行改良。(4)2003年3月12日,改良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丙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工程总价款25万元。当日,改良后的设备投入使用,预计尚可使用年限8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16万元。2003年12月31日,该设备未发生减值。(5)2004年12月31日,该设备因遭受自然灾害发生严重毁损,丙公司决定进行处置,取得残料变价收入10万元、保险公司赔偿款30万元,发生清理费用3万元;款项均以银行存款收付,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要求:37、编制2000年12月12日取得该设备的会计分录。

参考答案:

37、借:固定资产 411(350+59.5+1.5)  贷:银行存款 411

中级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