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事项中,属于债权人会议职权的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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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事项中,属于债权人会议职权的有( )。A.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B.决定破产宣告前维持债务人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费用的支付C.对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D.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方案

参考答案:

AD该题目的四个选项分别反映在破产申请与受理、债权人会议和破产程序终结等几个问题中。本题考点为债权人会议的职权。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核查债权;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监督管理人;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通过重整计划;通过和解协议;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

中级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