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于2007年8月在对振海上市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以下事实:①振海公司董事甲在执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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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于2007年8月在对振海上市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以下事实: ①振海公司董事甲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了50万元的经济损失。2007年2月10日,连续180日持有振海公司2%股份的乙股东,书面请求振海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监事会直至3月15日仍未对甲提起诉讼。 ②2007年4月,古力公司严重侵犯了振海公司的专利权,给振海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但振海公司怠于对古力公司提起诉讼。要求:根据公司法律制度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1)根据本题要点 ①所提示的内容,指出乙股东还可以采取什么行动?并说明理由。(2)根据本题要点 ②所提示的内容,乙股东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对古力公司提起诉讼?

参考答案:

1)乙股东还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收到上述股东的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为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乙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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