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公司)应收西方公司的应收账款为100万元,已提坏账准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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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公司)应收西方公司的应收账款为100万元,已提坏账准备10万元。2004年5月10日,东方公司与西方公司达成债务重组协议,东方公司同意西方公司用一批产品和一台设备抵偿上述全部账款,产品的售价为40万元,增值税为6.8万元;设备的公允价值为30万元。西方公司于2004年5月20日将上述产品和设备运抵东方公司,并解除了债权债务关系。2004年6月30日,东方公司已为上述设备计提折旧0.5万元,预计上述设备的可收回金额为25万元。2004年7月10日,因生产经营需要,东方公司将上述设备与南方公司的一批材料交换,2004年7月,东方公司为该设备计提折旧0.4万元。在交换日,设备的公允价值为24万元,换入材料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0万元,增值税为3.4万元,假定东方公司不单独向南方公司支付增值税,东方公司收到补价0.6万元。要求:(1) 确定债务重组日。(2) 编制东方公司债务重组日的会计分录。(3) 编制东方公司2004年6月30日设备计提减值准备的会计分录(4) 编制东方公司2004年7月10日非货币性交易的会计分录。(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计算中若有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参考答案:

(1)债务重组日为2004年5月20日。因为在2004年5月20日,东方公司与西方公司达成债务重组协议并解除了债权债务关系。 (2)东方公司债务重组日的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47.54[(100—10—6.8)×40/7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8(40×17%) 固定资产35.66[(100—10—6.8)×30/70] 坏账准备10 贷:应收账款100 (3)东方公司2004年6月30日设备计提减值准备的会计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10.16(35.66—0.5—25) 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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