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人民法院受理了某企业的破产案件,管理人在行使职权时,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了

6 查阅
2007年8月,人民法院受理了某企业的破产案件,管理人在行使职权时,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了该企业2007年1月向甲企业无偿转让精密仪器的行为,但经管理人调查,由于甲企业保管不善,该精密仪器被盗,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企业可以不承担责任B.管理人无权追回该财产C.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承担赔偿责任D.甲企业应折价赔偿

参考答案:

D本题考核管理人追回财产的规定。根据规定,管理人行使撤销权,第三人据此取得的财产,管理人有权追回,对于已领受债务人财产的第三人应负有返还财产的义务,原物不存在时应折价赔偿。 【该题针对“破产撤销权”知识点进行考核】

中级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