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业企业为增值税-般纳税人,2013年4月购销业务情况如下: (1)购进生产原料-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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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工业企业为增值税-般纳税人,2013年4月购销业务情况如下: (1)购进生产原料-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款分别是23万元、3.91万元;另支付运费(取得运输发票)3万元。 (2)购进钢材20吨,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款分别是8万元、1.36万元。 (3)直接向农民收购用于生产加工的农产品-批,经税务机关核准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款为42万元。 (4)以托收承付方式销售产品-批,货物已发出并办妥银行托收手续,但货款未收割,向买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42万元。 (5)将本月外购的20吨钢材及前期库存中已抵扣了进项税的同价钢材20吨移送本企业修建产品仓库。 (6)期初留抵进项税额0.5万元。 已知: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7.%;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符合税法规定并在本月认证抵扣。 要求: 计算该企业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

参考答案:

(1)当期销项税额=42 ×17%=7.14(万元)(2)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3.91+3 × 7%+42×13%-1.36+0.5=8.72(万元)(3)应纳增值税=7.14—8.72=-1.58(万元)当期应纳增值税为0,期末留抵税额是1.58万元。【解析1】采取托收承付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因此,42万元的销售额应计人当期,征收增值税,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销售额肯定不含税。【解析2】本期外购的20吨钢材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修建产品仓库),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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