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1日,M公司销售一批商品给N公司,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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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月1日,M公司销售一批商品给N公司,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150 00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25 500元,款项尚未收到。双方约定,N公司应于2007年10月31日付款,2007年6月4日,经与招商银行协商后约定;M公司将应收N公司的货款出售给招商银行,价款为131 625元。在应收N公司货款到期无法收回时,招商银行不能向M公司追偿。M公司根据以往的经验。预计该批商品将发生的销售退回金额为ll 700元,其中,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 700元,成本为6 500元,实际发生的销售退回由M公司承担。2007年8月3日,M公司收到N公司退回的商品,价款为ll 700元。要求:(1)作出相关的账务处理;(2)假设2007年8月3日实际收到的退回是5 850元,作出退回时的相关账务处理;(3)假设2007年8月3日实际退回的是17 550元,作出退回时的相关账务处理。

参考答案:

(1)假定不考虑其他事项,M公司与应收债权出售有关的账务处理如下: ①2007年6月4日出售应收债权: 借:银行存款131625 营业外支出32175 其他应收款11700 贷:应收账款175500 ②2007年8月313收到退回的商品: 借:主营业务收/k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 贷:其他应收款11700 借:库存商品6500 贷:主营业务成本6500 (2)假设2007年8月3日实际收到的退回是5850元,则处理如下: 借:主营业务收入5000 应交税费——应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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