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2年1月25日以其拥有的一项非专利技术与乙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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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2年1月25日以其拥有的一项非专利技术与乙公司生产的一批商品交换。交换日,甲公司换出非专利技术的成本为80万元,累计摊销为15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量;换入商品的账面成本为72万元。未计提跌价准备,公允价值为1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7万元,甲公司将其作为存货;甲公司另收到乙公司支付的30万元现金。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对该交易应确认的收益为( )万元。A.0B.22C.65D.82

参考答案:

D【答案】D。解析: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所以应以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收到的补价为基础确定换出资产的损益,甲公司对该交易应确认的收益=[100×(1+17%)+30]-(80-15)=8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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