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生产中所需W材料按实际成本核算,采用月末一次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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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生产中所需W材料按实际成本核算,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算和结转发出材料成本。2008年6月1日,W材料结存1400千克,账面余额385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甲公司2008年6月份发生的有关W材料业务如下:(1)6月3日,持银行汇票300万元购入W材料800千克,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货款为216万元,增值税额36.72万元,对方代垫包装费1.8万元,材料已验收入库,剩余票款退回并存入银行。(2)6月6日,签发一张商业承兑汇票购入W材料590千克,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货款为163万元,增值税额27.71万元,对方代垫保险费0.4万元。材料已验收入库。(3)6月10日,收到乙公司作为资本投入的W材料5000千克,并验收入库。投资合同约定该批原材料价值(不含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415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240.55万元,乙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假定合同约定的价值与公允价值相等,未发生资本溢价。(4)6月20日,销售W材料一批,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售价为171万元,增值税额为29.07万元,款项已由银行收妥。(5)6月30日,因自然灾害毁损W材料50千克,该批材料购入时支付的增值税为2.38万元.经保险公司核定应赔偿10万元,款项尚未收到,其余损失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处理。(6)6月份发出材料情况如下:①生产车间领用W材料2000千克,用于生产A产品20件、B产品10件、A产品每件消耗定额为24千克,B产品每件消耗定额为52千克,材料成本在A、B产品之间按照定额消耗量比例进行分配;车间管理部门领用700千克;企业行政管理部门领用450千克。②委托加工一批零部件,发出W材料100千克。③6月30日对外销售发出W材料600千克。(7)6月30日,W材料的预计可变现净值为1000万元。假定除上述资料外,不考虑其他因素。要求:60.编制甲公司第(1)至(4)项业务的会计分录。

参考答案:

60.①借:原材料——W材料           217.8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6.72贷: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存款     254.52借:银行存款    45.48贷: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存款  45.48②借:原材料——W材料          163.4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7.71贷:应付票据                 191.11③借:原材料——W材料           1415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40.55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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