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厂委托B厂加工一批应税消费品,A厂提供的原材料成本为54000元,B厂收取加工费9000元,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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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厂委托B厂加工一批应税消费品,A厂提供的原材料成本为54000元,B厂收取加工费9000元,该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为30%,受托的B厂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A厂将委托加工的已税消费品一半用于直接销售,但当月未销售,另外一半用于继续生产最终应税消费品后销售,当月取得销售收入额89000元,适用税率为40%。A厂实际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额为( )。A.8600元B.49100元C.24028.5元D.22100元

参考答案:

D本题考核消费税的计算和缴纳。A厂涉及两项消费税应税业务,一项是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另一项是销售最终应税消费品义务,委托加工业务应纳消费税=(54000+9000)÷(1-30%)×30%=27000(元)。销售最终应消费品业务应纳消费税=89000×40%-27000÷2=35600-13500=22100(元)。由于委托加工业务缴纳的消费税由受托方代收代缴,因此不是A厂自行申报缴纳的消费税,不应计算在内,但是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因此可以抵扣消费税。

初级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