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股份有限公司20×5年“未分配利润”年初贷方余额100万元,按l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所

10 查阅
长江股份有限公司20×5年“未分配利润”年初贷方余额100万元,按l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所得税率33%,20×5年至20×7年的有关资料如下:(1)20×5年实现净利200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宣告派发现金股利l50万元。(2)20×6年发生亏损500万元(假设以前年度无未弥补亏损)。(3)20×7年实现利润总额600万元。要求:(单位用万元表示)(1)编制20X5年有关利润分配的会计分录(盈余公积及利润分配的核算写明明细科目);(2)编制20X6年结转亏损的会计分录;(3)计算20×7年应交的所得税;(4)计算20×8年的可供分配利润。

参考答案:

【答案】(1)借:本年利润2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200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20借: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l50  贷:应付股利l50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l70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150(2)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500  贷:本年利润500(3)20×7年应交所得税=(600-500)×33%=33(万元)(4)20×7年12月31日的可供分配利润=100+(200-170)-500

初级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