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某市财政局派出检查组对国有大型企业甲的会计工作进行检查。检查中了解到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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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月,某市财政局派出检查组对国有大型企业甲的会计工作进行检查。检查中了解到以下情况:(1)2008年2月,会计人员D调离该厂,在会计机构负责人B的监督下,D将自己负责的会计账簿移交给会计人员E。但E在交接中因疏忽未发现所接会计资料在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方面的问题。但D事后极力推诿责任。(2)2008年4月,会计机构负责人B调离该厂,该厂厂长张某任命自己的直系亲属F为会计机构负责人,F又任命自己的直系亲属G在该厂的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并由G兼管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3)2008年5月,张某根据职工代表大会的建议,解聘了总会计师H,并任命会计人员I担任该厂的总会计师。要求:根据我国会计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对检查中发现的情况进行分析,并分别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会计人员D不能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脱责任。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移交人员对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即便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没有发现所接会计资料在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方面存在的问题,如事后发现,仍应由原移交人员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脱责任。接替人员E不对该会计资料负法律责任。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接替人员不对移交过来会计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法律上的责任。(2)张某任命自己的直系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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