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2011四川会计证《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考前押题(8)第4大题第1小题如何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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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描述】第 56 题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行为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我提交的答案】:1、责令限期改正2、罚款3、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4、行政处分5、违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参考答案分析】:(1)行政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行政处罚的形式主要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产、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分的形式主要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和开除等。(2)刑事责任,指犯罪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参考答案:

违反会计制度规定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应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责令限期改正.所谓责令限期改正,是指要求违法行为人在一定的期限内停止违法行为并将其违法行为恢复到合法状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有权责令违法行为人限期改正,停止违法行为.(2)罚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根据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性质,情节及危害程度,在责令限期改正的同时,有权对单位并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3)给予行政处分

会计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