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上海市2010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真题及答案第3大题第9小题如何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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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描述】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我提交的答案】: √【参考答案与解析】:正确答案: X答案分析:为什么错?

参考答案:

描述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条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除前款规定的人员外,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之日起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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