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不属于金融租赁公司业务范围的是(  )。

9 查阅

A、经批准发行债券

B、同业拆借

C、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

D、吸收股东1年期(含)以上定期存款

参考答案:

D

根据《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经中国银监会批准,金融租赁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全部本外币业务:①融资租赁业务;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③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④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⑤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⑥同业拆借;⑦向金融机构借款;⑧境外借款;⑨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⑩经济咨询。根据该《办法》第二十七条,经银监会批准,经营状况良好、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可以发行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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