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所的下列行为,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有()。

8 查阅

A、变更名称

B、变更注册资本

C、合并

D、分立

参考答案:

ABCD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第十三、十四条第十三条,期货交易所变更名称、注册资本的,应当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第十四条,期货交易所的合并、分立,由中国证监会批准。期货交易所合并可以采取吸引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方式,合并前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的期货交易所承继。期货交易所分立的,其债权、债务由分立后的期货交易所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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