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可转让证券集合投资计划
B、对冲基金
C、风险投资基金
D、私募股权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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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
可转让证券集合投资计划( UCITS),是欧盟跨境投资基金的主要模式。对冲基金、私募股权基金为代表的新型集合投资方式的监管依据为《另类投资基金管理人指令》( AIFMD)。BCD三项均属于新型集合投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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