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按照规定,应于2009年1月15日前缴纳应纳税款60万元,该企业却迟迟未交。当地税务局责令其于2月28日前缴纳,并加收滞纳金。但直到3月15日,该企业才缴纳税款。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该企业

11 查阅

A、17700

B、17400

C、10440

D、1500

参考答案:

A

该企业应缴纳税款期限是1月15日,即从1月16日滞纳税款,从1月16日~3月15日,共计16+28+15=59(天)。按照税法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应加收的滞纳金金额=60×59×0.05%×10000=17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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