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等11人共同出资设立众智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众智公司”),其中甲以工业产权出资,协议作价金额1200万元;乙出资1400万元,是出资最多的股东。公司成立后,召开了第一次股东会会议。公司章程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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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甲、乙等11人共同出资设立众智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众智公司”),其中甲以工业产权出资,协议作价金额1200万元;乙出资1400万元,是出资最多的股东。公司成立后,召开了第一次股东会会议。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为:公司股东会除召开定期会议外,还可以召开临时会议。公司经过一段时间的运作后,经济效益较好,董事会制定了一个增加注册资本的方案,方案提出将公司现有的注册资本由1亿元增加到1.5亿元。增资方案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时,有7名股东赞成增资,占表决权总数的58.3%;有4名股东不赞成增资,占表决权总数的41.7%。股东会通过了增资决议,并授权董事会执行。若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相关权利人的下列请求中,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的有()。

A、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B、请求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C、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D、请求公司设立后加入的股东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E、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

参考答案:

A,B,C

税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