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发生的有关经济业务如下:(1)2013年1月1日,甲公司向丙银行贷款800万元专门用于已开工的厂房建设,年利率为6%,贷款期限为3年,并已全部用于支付工程款。2014年1月1日甲公司又向丁银行贷款600万元,年利率为8%,贷款期限为3年。(2)2014年4月1日和7月1日,甲公司因厂房建设支付工程款的需要分别使用从丁银行取得的贷款200万元和100万元。(3)2014年12月2日,根据厂房建设需要,甲公司自乙公司采购设备一台,设备不含税价400万元(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款项尚未支付,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4)甲公司发生财务困难,2015年1月1日,与丁银行协商并达成协议,对丁银行的贷款进行债务重组,丁银行对该项贷款未计提减值准备,丁银行同意将该笔贷款期限延长至2017年12月31日,免除积欠利息30万元,本金减至580万元,年利率降到6%,利息仍按年支付,同时规定,自2015年起,若甲公司当年盈利,则年利率恢复至8%,若当年未盈利,则年利率维持6%,甲公司估计在债务重组后很可能盈利。(5)2015年6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债务重组协议,以其一批产品抵偿所欠乙公司设备的款项,该批产品的不含税售价为380万元,实际成本为300万元,按规定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公司已对该笔货款按6%比例计提了坏账准备。假设甲公司建设的厂房于2014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除此厂房建设外,甲公司无其他工程建设项目;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5)乙公司对与甲公司发生的债务重组业务的会计处理正确的是()。A、确认债务重组损失23、4万元
B、冲减资产减值损失4、68万元
C、确认债务重组损失4、68万元
D、冲减坏账准备23、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