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企业应补缴的各税费。附: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表 级数 应纳税所得额(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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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企业应补缴的各税费。

附: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表

级数

应纳税所得额(含税)

不含税收入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1

不超过500元的部分

不超过475元的部分

5

0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超过475元至1825元的部分

10

25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超过1825元至4375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超过4375元至16375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超过16375元至31375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超过31375元至45375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超过45375元至58375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超过58375元的部分至70375元的部分

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超过70375元的部分

45

15375

农机、原木的增值税税率为13%

本试卷涉及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的税率为城市7%。县城镇5%、其他1%,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均为3%。

参考答案:

40.企业应补缴的各种税款应补缴增值税=268803.42+3894.02+12070+38500+10897.44=334164.88(元)应补缴的营业税=22500(元)应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334164.88×7%+1575=24966.54(元)应补缴的教育费附加=334164.88×3%+675=10699.95(元)调整后2005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2000000+1264957.27―21504.27―26800+22905.98―389.40―10200―1020―38500―3850―7

注册税务师(C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