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公司均于2010年6月3日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健莎”商标,根据商标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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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单选]
甲乙公司均于2010年6月3日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健莎”商标,根据商标的用途,该商标的性质属于( )。
A . 申请人应在接到商标局通知后30日内提交第一次使用该商标的日期证明
B . 如果甲乙是同日使用,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
C . 如果甲乙均未使用,且协商不成,由双方抽签决定
D . 商标局应驳回甲和乙的申请
参考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