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月1日,王某与某海鲜大酒楼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合同规定,承包期2年,王某每年上交承包费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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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1日,王某与某海鲜大酒楼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合同规定,承包期2年,王某每年上交承包费60000元。2004年1月10日,酒楼财会人员到地方税务局办理纳税申报,申报材料显示,2003年酒楼营业收入1001000元,款项已收,送存银行;成本费用856000元。经地方税务局检查发现,东风机械厂在海鲜大酒楼发生的招待费用50000元,采取由原海鲜大酒楼主管部门专设备查簿上签字记账,直接抵减王某上交承包费的办法,不足抵减的部分答应从第二年承包费中抵减。则2003年海鲜大酒楼应缴纳的营业税为( )。

A、47050元

B、49550元

C、50050元

D、52550元

参考答案:

D(1001000+50000)×5%=52550元。

注册税务师(C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