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某酒厂可以生产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和啤酒。2004年6月该厂的生产销售情况如下:(1)外购薯类酒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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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某酒厂可以生产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和啤酒。2004年6月该厂的生产销售情况如下:(1)外购薯类酒精10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单价每吨1500元;(2)外购粮食酒精20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单价每吨2100元;(3)外购生产白酒的各种辅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共计12000元;(4)外购生产啤酒的各种原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共计250000元;(5)当月用8吨薯类酒精及辅料生产薯类白酒22吨,销售了20吨,每吨12000元(6)当月用15吨粮食酒精及辅料生产粮食白酒32吨,销售了30吨,每吨18000元;(7)用剩余的酒精和辅料生产白酒10吨,每吨的实际生产成本为8500元,这部分白酒用于抵偿债务,已知该白酒的每吨销售价格分别为9000元、10000元、11000元。(8)当月销售啤酒140吨,每吨的出厂价为3500元。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71、用于抵偿债务的白酒应纳消费税为( )。

A.35000元 B.37500元 C.40000元 D.32500元

参考答案:

B71、用于抵偿债务的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纳税人同类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算消费税的依据,所以:用于抵偿债务的白酒应纳消费税为=10×11000×25%+10×2000×0.5=27500+10000=37500(元)。

注册税务师(C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