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文,回答第 84~88题。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2年6月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向农民购

10 查阅

根据上文,回答第 84~88题。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2年6月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向农民购买烟叶一批,买价102180元,其中缴纳农业特产税24180元,开具专用收购凭证,已验收入库;

(2)购进卷烟纸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l10000元,税额18700元:供价方转来代垫运费发票(由国有运输部门开具)注明运费7500元,建设基金500元,装卸费700元,款项已付,货物已入库;

(3)B种烟丝一直委托白云烟厂加工,烟丝应纳消费税由白云烟厂每次都按每千克100元的售价代扣代缴。本月发出烟叶成本20000元,支付加工费2470元,增值税419.9元,白云烟厂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烟丝加工完毕全部收回,共计321千克,白云烟厂代收消费税9630元,当月生产车间领用委托加工的B种烟丝,用于连续生产B牌卷烟,月末结算时,委托加工的B种烟丝账面显示:月初库存120千克,月末库存141千克;

(4)将上月购进的部分A种烟丝作为福利发给本厂职工一批,原进项税额已无法准确确定,已知该批烟丝实际采购成本为18000元,同种等量烟丝的市场售价为17000元;

(5)从国外购进检测焦油含量的设备两台,每台到岸价格为28000元(已折合成人民币),共计56000元,缴纳关税11200元,缴纳增值税11424元,海关开具了完税证明;

(6)销售A牌卷烟20箱(每标准箱五万支,下同),每箱不含税销售价格12500元,收取包装物押金8100元,并已单独记账;

(7)销售B牌卷烟15箱,每箱不含税销售价格为9500元;

(8)上年5月收取的包装A牌卷烟的包装物押金5440.5元已逾期,包装物未收回,押金不予退还;

(9)将A牌卷烟7箱移送本厂设在本市的非独立核算门市部,出厂销售价每箱12500元,零售价(含税)每箱14917.5元,门市部本月已售出2箱。

已知消费税运用税率为:卷烟定额税率为每标准箱150元;比例税率为每标准条对外调拨价格在50元以上(含50元)的,税率45%,50元以下的,税率30%,烟丝税率30%。

第84题:委托加工B种烟丝用于连续生产 B牌卷烟,当月准予扣除的已纳消费税额为( )元。

A.9000

B.9200

C.9630

D.13230

参考答案:

A考核目的:用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其已纳消费税准予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抵扣已纳税款。 计算过程:准予抵扣的已纳消费税=(120+321-141)×100×30%=9000(元)

注册税务师(C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