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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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的规定,( )。

A.案件调查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听证,适用听证终止

B.听证主持人在听证过程中认为证据有疑问无法听证辩明,可能影响税务行政处罚的准确公正,可以宣布听证中止

C.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听证,听证中止

D.案件调查人员严重违反听证秩序致使听证无法进行,听证主持人或者税务机关无权终止听证

参考答案:

D《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通知参加听证,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听证应当予以终止。本案调查人员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不影响听证的进行。所以A项和C项是错误的。 第十五条规定,听证主持人认为证据有疑问无法听证辩明,可能影响税务行政处罚的准确公正的,可以宣布终止听证,由本案调查人员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后再行听证。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可以申请对有关证据进行重新核实,或者提出延期听证;是否准许,由听证主持人或者税务机关作出决定。所以B项是错误

注册税务师(C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