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背景资料 根据《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G1-2000-0208),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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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背景资料 根据《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G1-2000-0208),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重力坝第Ⅱ标段混凝土浇筑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有如下约定:

(1)合同中混凝土工程量为20万m3,单价为300元/m3,合同工期10个月。

(2)工程开工前,按合同价的10%支付工程预付款,自开工后的第1个月起按当月工程进度款的20%逐月扣回,扣完为止。

(3)保留金从开工后第1个月起按当月工程进度款的5%逐月扣留;

(4)当实际完成工程量超过合同工程量的15%时,对超过部分进行调价,调价系数为0.9。

施工期各月计划工程量和实际完成工程量如下表(单位:万m3)。

时问(月) 1 2 3 4 5 6 7 8 9 10 计划工程量 1.5 1.5 2.0 2.0 2.0 3.0 3.0 2.0 2.0 1.0 实际完成工程量 1.5 1.5 2.5 2.5 3.0 3.5 3.5 3.0 2.0 1.0

第34题:计算第5个月的工程进度款、预付款扣回额、保留金扣留额、发包人当月应支付的工程款(单位:万元,有小数点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下同)。

参考答案:

(1)工程进度款额:3.0×300=900万元(2分)  (2)预付款扣回额:  ①本月以前已扣回预付款额为:  (1.5+1.5+2.5+2.5)×300×20%=480万元  ②到本月预付款余额为:工程预付款总额为20×300×10%=600万元,本月需扣回600-480=120万元。  而本月进度款的20%为900×0.2=180万元,已超过需扣回的预付款。故本月实际应扣120万元的预付款。(3分)  (3)保留金扣留额:900×5%=45万元(2分)  (4)发包人当月应支付的工程款为:900-1

一级建造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