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项目,承包人于2012年5月1日提交了工程竣工报告,5月15日通过了工程师组织的工程预验收,5月25日发包人组织工程验收,5月28日参加验收的有关各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承包人的竣工日期应确定为(

11 查阅

A、5月1日

B、5月15日

C、5月25日

D、5月28日

参考答案:

A

竣工验收合格,监理人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56天内,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工程接收证书。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实际竣工日期用以计算施工期限,与合同工期对照判定承包人是提前竣工还是延误竣工。竣工验收不合格,监理人应按照验收意见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对不合格工程认真返工重作或进行补救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承包人在完成不合格工程的返工重作或补救工作后,应重新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重新验收如果合格,则工程接收证书中注明的实际竣工日期,应为承包人重新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

监理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