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施工单位与甲材料供应商订立了材料买卖合同,却误将货款支付给乙材料供应商,随后施工单位要回货款并支付给甲供应商。关于本案中债的性质,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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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向甲供应商支付货款属于合同之债

B、向乙供应商支付货款属于合同之债

C、甲、乙供应商之间原本没有债的关系

D、乙供应商获得货款形成无因管理之债

E、乙供应商获得货款形成不当得利之债

参考答案:

ACE

施工单位与甲材料供应商签订材料买卖合同,其间产生了合同之债,因此施工单位向甲供应商支付货款属于合同之债。而施工单位与乙材料商之间并无合同关系,故不产生合同之债。乙材料供应商收取货款并没有法律上或者合同上的依据,因施工单位误拨货款而与之形成不当得利之债的关系。

一级建造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