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货物买卖合同的履行中,供货公司多支付了3箱货物,该行为产生(  )。

14 查阅

A、合同之债

B、侵权之债

C、无因管理之债

D、不当得利之债

参考答案:

D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或者合同上的依据,有损于他人利益而自身取得利益的行为。由于不当得利造成他人利益的损害,因此在得利者与受害者之间形成债的关系。得利者应当将所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不当得利产生的债被称为不当得利之债。

二级建造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