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承包了某建设工程施工任务,其将装饰工程分包给了乙公司。乙以甲的名义与丙公司签订了材料供货合同,随后丙催告甲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而甲未作表示。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3年真题]

13 查阅

A、在甲未追认合同之前,丙有撤销合同的权利

B、合同已经生效,甲应当履行合同

C、甲对乙、丙行为未明确反对,视为同意

D、乙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

参考答案:

A

本题中,乙以甲的名义与丙公司签订的材料供货合同属于无权代理类型的效力待定合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相对人订立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确定无效。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二级建造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