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设计单位及设计文件的要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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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注明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B、设计文件应注明工程建筑材料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

C、设计单位应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作出详细说明

D、指定建筑材料生产厂、供应商

E、设计单位应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并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技术处理方案

参考答案:

ABCE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注明工程合理使用年限。第二十二条规定,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第二十三条规定,设计单位应当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作出详细说明。第二十四条规定,设计单位应当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

二级建造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