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装饰公司拖欠某劳务公司10万元工程款,劳务公司多次索要无果,当决定起诉时发现,甲装饰公司已经分立为乙装饰公司和丙运输公司,而乙、丙两个公司对10万元工程欠款的偿还事宜并未做明确约定,劳务公司便以乙装

15 查阅

A、共同诉讼人

B、原告

C、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参考答案:

A

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其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共同诉讼人,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含二人),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共同在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的人。甲装饰公司已经分立为乙装饰公司和丙运输公司,那么其债权债务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应由分立后的公司共同承担。

二级建造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