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与乙建筑工程公司签订建筑工程合同,合同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提请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合同履行过程中,乙公司认为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存在重大误解,合同应被撤销,双方发生争议。甲公司向A市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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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市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对此案进行审理

B、A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C、A市仲裁委员会应当依法对此案进行仲裁

D、A市仲裁委员会不应当受理此案

E、A市人民法院应和A市仲裁委员会协商确定由谁受理此案

参考答案:

BC

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以及合同成立后未生效、被撤销等,均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因此,有效的仲裁协议即排除法院对仲裁协议约定的争议事项的司法管辖权,只有在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对当事人的纠纷予以受理。

二级建造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