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03—0213),专业工程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有(  )。

8 查阅

A、未履行总承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义务与责任

B、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发生损坏

C、未能及时办理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

D、为施工方便,分包人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指令

E、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

参考答案:

ABD

A项,分包人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同时应避免因分包人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承包人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义务的情况发生。B项,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分包人自费予以修复。C项,承包人的工作是向分包人提供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和各种相关资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DE两项,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监理人)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监理人),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监理人)的指令。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监理人)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二级建造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