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的变更,(37)是监理不应采取的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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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的变更,(37)是监理不应采取的处理措施。

A.了解工程变更的实际情况

B.三方在工程变更单上予以签认

C.对业主提出的任何变更提议给予支持

D.对变更范围、内容、实施难度与各方沟通后进行评价

参考答案:

C解析:无论是业主方还是承建方提出的变更都必须经过变更管理委员会进行审核,监理方不能单独对项目各方提出的变更进行支持或否定,因此选择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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