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多久可以做B超?在正常情况下,妊娠早期(孕12周左右),孕妈应该做一次B超检查。孕妈应避免过早做B超,或是多次做B超。过早做B超,有可能会震荡到脆弱,刚形成的胚胎,不利于胚胎发育。妊娠早期做B超,是为了明确是否妊娠及妊娠天数,为确定预产期提供可靠依据,并及时发现胚胎发育是否异常。
第二次B超检查一般安排在妊娠中期(怀孕20周左右),此时宫内羊水相对较多,胎儿大小比较适中,宫内有较大的活动空间,对B超检查来说,有较好的对比度,可以清晰地看到胎儿各个器官。较明显的畸形,如先天性心脏病,无脑儿,脑积水,脊柱裂,腹壁缺损,四肢短小,多囊肾,消化道闭锁等容易被发现。如果有必要,可以及时进行治疗或终止妊娠。
第三次B超检查应该安排在妊娠晚期(孕28周左右),主要了解胎儿在宫内的发育情况和再次检查胎儿有无畸形。因为有一些疾病在妊娠中期,B超检查不一定能及时发现。
如果孕妈超过预产期两周还没分娩,医生可能会建议再做一次B超,以了解胎盘、羊水、胎位等情况,有助于医生决定何种分娩方式安全。
如果孕妈患有某些疾病,B超检查更为重要。孕期的B超检查次数及时间,应根据妊娠情况,听从医生安排。
目前临床上所应用的B超,其探头发射的声强度小于10mW/cm,而且超声检查的时间往往只有5-10分钟,对每个器官的探测时间更短。所以说,B超检查对胎儿的危害极小,不会影响其身体发育。因此,孕妇不必对孕期B超检查产生恐惧心理,适时的B超检查是确保胎儿正常发育的重要手段。
在整个怀孕期间,早、中、晚期应各进行一次B超检查。有些孕妈对做B超的目的不明确,为了弄清楚胎儿性别,不惜到多家医院反复进行B超检查,这对母婴均不利。有研究证明,如果照B超的时间超过了20分钟,就会对胎儿产生不可逆的不利影响。所以,建议孕妇整个孕期如果没有出现异常状况的话,不要随便做B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