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胰岛素治疗 这些事项必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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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糖尿病胰岛素治疗:治疗指征

需胰岛素治疗的妊娠囊糖尿病指征:

1、采用医学营养治疗后2周血糖仍达不到以下标准者:空腹血糖 <5. 3 mmol/L、餐后1 h 血糖 <7. 8 mmol/L、餐后2 h 血糖< 6. 7 mmol/L,且只要有一项不达标者即需要用胰岛素治疗。

2、用医学营养治疗后血糖虽达到上述标准,但病人出现体重减轻者。

3、用医学营养治疗后血糖虽达到上述标准,病人体重也不减轻,但出现酮症者。

出现上述三种情况都需要进行胰岛素治疗。而不是仅依据病人的血糖水平是否达标来决定是否用胰岛素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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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糖尿病胰岛素治疗:胰岛素的适用剂量

因为妊娠期糖尿病患者病情个体化差异较大,所以使用胰岛素没有一个固定的剂量。通常在选择剂量时需要考虑患者的孕周、血糖水平、体重指数。

使用剂量计算公式参考:早期妊娠0.1~0.3 U/(kg·d),孕24~31周0.5~0.8U/(kg·d),孕32~35周0.9 U/(kg·d),孕36~40周1.0 U/(kg·d)

小贴士:

1、体重以理想体重计算,胰岛素剂量随妊娠月份增加而递增,但至妊娠后期,胰岛素需求量可能减少,特别在夜间,这可能与胎儿需要热量增加有关,而非胎盘功能减退。

2、若胰岛素使用剂量超过20U,则应分次注射,若小于20U可以一次性注射。

3、分次使用胰岛素剂量时,早餐前的胰岛素总量可达1天总量的2/3或1/2,而午、晚餐前胰岛素用量占总量的1/3或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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