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服药应注意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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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用任何药物,应经过医师的同意,尤其在怀孕六至十六周之间的器官发育期,用药更要特别注意。超过这段时间,胎儿器官发育雏型已大致完备,对药物抵抗性也增加,可用药物的种类与剂量就比较宽松一些,但仍应在医师指示监测下使用比较安全。

  ◎如果您有任何其它内科疾病,如甲状腺亢进、气喘、癫痫、糖尿病、红斑性狼疮等等,应该等疾病在稳定状况下,经医师同意后再计划怀孕。因为任何内科的疾病,在产前控制得越好,怀孕中就越不容易恶化,也较不会影响胎儿的健康。至于有需要在怀孕期间持续服药控制病情者,也可向医师请教此药物是否会影响胎儿的正常发育,切勿因害怕药物导致畸胎而自行断药,这样不但会使母亲病情加重,更会间接危及宝宝的健康,爱之却反而害之。

  药物对胎儿的毒副作用,除与药物的种类有关外,还与孕期、剂量、药物在胎盘的通透度密切相关。很显然,胚胎期(孕2-8)对药物最敏感,剂量越大,毒性越大,药物在胎盘的通透度越大,对胎儿的危险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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