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不宜推广水中分娩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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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中分娩可以减少孕妇的疼痛,也可以缩短产时,对于新生儿来说,水中的状态与在母体内泡在羊水里的感觉很类似,可以形成感觉的过渡.水中分娩虽然对妈妈和胎儿都有利,但是,在中国不宜推广水中分娩.原因如下:

  1.中国孕产妇多:水中分娩目前只能在一些有条件的大医院开展,但是这样的医院孕妇待产率高,水中分娩设备有限,所以为水中分娩产妇准备的分娩设备、用具等的消毒和各种准备,劳务费时,无形中加大医院的工作量,可能会降低医疗质量。

  2.中国妇女和国外尤其是欧美国家妇女生理、形体有所不同:欧美国家孕妇形体较高,骨盆产道出口较为宽裕,所以欧美国家孕妇水中分娩具有天然的“解剖”优势。另外,欧美国家经产孕妇较多,临产后产程进展快,也为水中分娩提供了安全保障,而在中国,孕产妇多为初产妇,分娩第一胎时,产程长,产道及会阴条件较经产妇差。产程长就不利于水中分娩时进行胎心监测、产程进展监测和产后新生儿抢救与复苏,不能及时发现胎儿宫内窘迫尤其是胎粪型胎儿宫内窘迫。如果出现胎儿宫内窘迫,需行急诊剖宫产终止妊娠时,出现宫内感染,伤口感染的几率会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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