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孕妇不适合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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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知道吗?这些孕妈不适宜运动。众所周知,而且可以改善母体的血液循环、增加肌肉组织的营养、增强器官功能,但是并不是所有孕妇都适宜运动。


有早产、反复流产史、宫颈机能不全病史或本次妊娠有流产、早产症状出现时,比如有阴道出血、阵发腹痛、腹坠感、早期的胎膜破裂、前置胎盘患者,绝对卧床是最明智的选择,不适当的运动只能加重流产或早产的发生。

临床上宫颈机能不全,也称为子宫颈口松弛症,主要由于宫颈发育不良或宫颈创伤造成子宫颈在子宫日益膨胀与胎儿的压力下,不到成熟期便扩张开来,造成流产、早产。

因该病症不会自动痊愈,怀孕后流产、早产的现象会反复发生,所以在确诊怀孕后应严格卧床休息,并在怀孕14-18周可以运用各种手术方法将子宫颈缝合起来,至孕足月拆除缝线使胎儿自然分娩,因此,有该病史的孕妇是不宜运动的。

怀孕初期即出现高血压的患者,不建议进行运动。

如果孕妇在孕期监测的收缩压≥140mmHg或舒张压≥90mmHg,就可诊断为妊娠期高血压,且需要加以重视和控制。

尤其是血压不稳定的患者,要注意休息,及时治疗,避免运动,因为运动可以使血压升高,引发心脑血管意外。

初期的妊娠高血压如果不及时控制,盲目参加运动,很容易发展为严重的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先兆子痫甚至子痫,发生抽搐、昏迷,危及母子生命。

有慢性基础性疾病的患者,比如明确的心脏病、严重的肺部疾病、血糖调控不佳的1型糖尿病、癫痫反复发作、未能理想控制的甲亢、严重贫血、身材过瘦即体重指数(BMI)<12、身体畸形或骨骼异常而使运动受限等患者,除了不适于运动,还要注意休息、避免劳累,防止各受损器官“带病工作”,出现不良后果。

比如,患有心脏病的孕妇运动后会加重心脏负担,引发心力衰竭,因此要避免体力活动。同时这些患者要积极配合医生,进行相应疾病的治疗,防止孕期并发症的出现。

多胎妊娠的患者,不要随意运动。

一些孕妇被诊断为怀了双胞胎,虽然是件喜事,但是在高兴之余,还要格外小心,不要过于激动和随意运动。

由于子宫过度膨胀、宫腔压力大,容易出现胎膜早破、提前出现宫缩、阴道出血等现象,引起流产或早产,一旦出现这些迹象,是绝对不能运动的,此时此刻必须卧床静养,不得有半点含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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